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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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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以电话形式通知,2023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具表决意见董事9人,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审议意见函9份。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2023-040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2023-041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

2.1 提名吴海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提名柴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提名何溢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 提名魏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 提名周越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 提名傅晓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2023-041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其中:

3.1 提名袁建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 提名冯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 提名胡素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 提名汪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2023-042公告。

三、备查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目前公司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增为 11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调增为4名;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作修改,具体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吴海明、柴军、何溢强、魏民、周越梅、傅晓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袁建伟、冯坚、胡素华、汪宏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建伟先生、胡素华先生、汪宏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冯坚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四位拟聘任独立董事兼任境内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不超过三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6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吴海明: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公共管理硕士,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绍兴县华甫高级中学教师、团委书记,绍兴县鲁迅中学校长办公室负责人、学生处主任,绍兴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绍兴市文化体育局文艺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社会文化处处长,绍兴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袍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绍兴市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现任公司党委书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海明同志持有公司股票30,000股;不存在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柴军:男,汉族,1980年9月出生,药学本科学历,医药管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主任药师职称,是浙江省人事厅认定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 249) 国际专家。曾任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办公室主任、副所长、质量负责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主任助理兼药检所所长、质量负责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副院长、质量负责人,绍兴市上虞区副区长(挂职)、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柴军同志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何溢强:男,汉族,1976年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职称。曾任绍兴市新昌县羽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新昌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办公会议成员,新昌县梅渚镇党委委员、副书记(主持政府行政工作),新昌县梅渚镇党委副书记、梅渚镇镇长,高新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新昌县中小企业局局长(兼)、新昌高新园区管委会主任,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震元制药董事长,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党委委员、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溢强同志持有公司股票20,100股;不存在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4、魏民: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团委副书记、市长热线处理中心主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人事秘书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机关党总支副书记;绍兴市文明办城市文明处副处长(挂职);绍兴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产业策划发展部部长,兼任绍兴水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绍兴市南奥文兴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经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党委委员、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民同志持有公司股票20,000股;不存在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5、周越梅:女,汉族,1973年2月出生,山东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职称,曾任绍兴第二医院财务科副科长。现任绍兴第二医院财务科科长,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越梅同志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绍兴第二医院任职,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6、傅晓春:男,汉族,1974年5月出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职称,曾任绍兴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现任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晓春同志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单位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45.28%股权,为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袁建伟:男,满族,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香港大学亚洲商业研究博士,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绍兴市社会科学院绿色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现代慧集(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代全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优秀人才,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建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冯坚: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硕士,中共党员,曾任绍兴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绍兴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胡素华:男,汉族,1977年2月出生,民建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浙江宏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世华安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管理及税务筹划咨询专家、绍兴众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现任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会计系教师,民建市直文理学院支部主委,市委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素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4、汪宏伟:男,汉族,198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民盟、工程师。曾任绍兴冰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锦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鲲鹏私募基金管理(浙江)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投资总监、绍兴市湖北商会执行会长、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兼职硕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下午3:00召开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9日

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3年10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绍兴市延安东路55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信息。

3.特别提示:上述议案除第1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3项议案选举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对四名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一一10月12日

(上午8∶30一12∶00 下午2∶00一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黔莉、蔡国权

联系电话:0575-85144161、85139563 传真:0575-8514880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2000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05”,投票简称为“震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第1、2、4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第3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独立董事 4人,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表决权:

1、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10月13日。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以电话形式通知,2023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具表决意见董事5人,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审议意见函5份。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2023-044公告,该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

1.1 提名宣乐信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提名张燕娜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提名杨丽敏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3-044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2023 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提名宣乐信、张燕娜、杨丽敏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宣乐信: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绍兴平水铜矿车间主任、转制办主任,绍兴市冶金化工建材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绍兴市冶化建材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兼平水铜矿矿长,绍兴平水铜矿矿长、党委书记,中国绍兴黄酒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绍兴市工贸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绍兴市工贸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市手工业联社)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乐信同志持有公司股票20,000股;不存在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2、张燕娜:女,1977年10月出生,浙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主管药师职称,执业药师资格,曾任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宝药店、广健大药房 、金三角药店 、江桥前同药店、光裕堂药店门店经理,总经理助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药品事业部总监助理,现任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燕娜同志持有公司股票20,000股;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3、杨丽敏:女,1978年9月出生,中国药科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医药工程工程师,曾任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注射剂车间副主任、制剂分公司经理、副总工程师、质量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丽敏同志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