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9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3-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2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总部拟增设一级部门投资发展部,一级部门技术研发中心下增设二级部门动物营养与健康研究中心,一级部门证券部下增设二级部门期货业务部。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附: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1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何祖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意聘任何昕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何昕阳先生简历

何昕阳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9年7月加入神农集团,现任总裁助理、集团人力资源总监职务。

截至目前,何昕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何祖训先生之子,除该等情况外何昕阳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3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何祖训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昕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何昕阳先生简历

何昕阳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9年7月加入神农集团,现任总裁助理、集团人力资源总监职务。

截至目前,何昕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何祖训先生之子,除该等情况外何昕阳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