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10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A座33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
董事长张振鹏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庄宗伟、郑芙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
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10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以不超过7.87元/股(含)的价格集中竞价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A股股份10,413,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成交的最高价为4.89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4.62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50,192,748.26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24,337,729股,累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8%,成交的最高价为5.17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4.620元/股,累计已支付金额为120,183,900.4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在实施回购期间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