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3-080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54,000元“福莱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1,207股,占“福莱转债”转股前本公司已发行股票股份总量的0.0001%。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福莱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999,946,000元,占“福莱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87%。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共有人民币0元“福莱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股数为0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福莱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4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40亿元,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5月20日至2028年5月19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2022年6月13日,“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59)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福莱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3.94元/股,转股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5月19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年11月23日,因公司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故“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43.9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3.71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
2023年8月4日,因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应的登记托管手续,故“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43.71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2.46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截止目前,“福莱转债”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2.46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福莱转债的转股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5月19日。
截至2023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54,000元“福莱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1,207股,占“福莱转债”转股前本公司已发行股票股份总量的0.0001%。
截至2023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福莱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999,946,000元,占“福莱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87%。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注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04,429,30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注2: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92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73-82793013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3-081
证券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4点30分起依次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有关2023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情况详见向H股股东寄发的相关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召开地点: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959号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27日
至2023年10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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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项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2-5、7项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6项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二)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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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3项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2023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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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3项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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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进行登记。
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登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及A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最迟应当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附件2)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14点30分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秘办,并在出席会议时提供原件。
(二)H股股东
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13:30-14:20。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959号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四)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A股自然人股东(非融资融券投资者)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A股法人股东、融资融券投资者等不适用此登记方式。
■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预期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959号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000
联系电话:0573-82793013;传真:0573-82793015
邮 箱:flat@flatgroup.com.cn
联 系 人:成媛、朱建芳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1: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一致)。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请将填妥的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14点30分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秘办,并在出席会议时提供原件。
附件2: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一致)。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请将填妥的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14点30分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秘办,并在出席会议时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