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2023年第三季度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2023年第三季度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0股,股票期权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604,513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11日-2023年7月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
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02,706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12月20日-2023年11月29日(行权日需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
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611,504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8日-2023年6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均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5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1年5月7日起至2021年5月18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二)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2021年5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5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6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4,495,499份,行权价格为119.29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4,431,150份,授予人数为1,123人。
(三)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后的历次调整情况
1、2022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3月30日,公司完成对所述18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651,307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2022年6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故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9.29元/份调整为118.84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6月23日,公司完成对所述111名激励对象及826名因公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100%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495,96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3、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故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8.84元/份调整为118.62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年8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8月19日,公司完成对所述2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72,704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5、2022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1月1日,公司完成对所述89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32,417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6、2022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1月21日,公司完成对所述17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80,403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7、2023年3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3月17日,公司完成对所述2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73,592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8、2023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17日,公司完成对所述674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728,14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9、2023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9月11日,公司完成对所述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合计持有的604,513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四)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后的历次行权情况
2022年6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17.6%,826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04,513份,行权有效期自2022年7月2日起至2023年7月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日。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3、行权人数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826人,截至2023年9月30日,共0人参与行权。
二、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10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1年10月12日起至2021年10月21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二)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2021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10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397,971份,行权价格为112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其中:授予股票期权1,397,971份,授予人数为48人。
(三)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后的历次调整情况
1、2022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3月30日,公司完成对所述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3,037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故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2元/份调整为111.78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年8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8月19日,公司完成对所述5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4,11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4、2022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1月1日,公司完成对所述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143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5、2022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1月21日,公司完成对所述5名激励对象及35名因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100%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790,874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6、2023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17日,公司完成对所述35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40,031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四)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后的历次行权情况
2022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17.6%,35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2,706份,行权有效期自2022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1月29日。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3、行权人数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35人,截至2023年9月30日,共0人参与行权。
三、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18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二)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2022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4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1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935,812份,行权价格为74.57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其中:授予股票期权3,831,062份,授予人数为494人。
(三)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后的历次调整情况
1、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故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74.57元/份调整为74.3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8月19日,公司完成对所述17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52,251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3、2022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1月1日,公司完成对所述49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28,512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4、2022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1月21日,公司完成对所述18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23,437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5、2023年3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3月17日,公司完成对所述1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13,076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6、2023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17日,公司完成对所述1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82,298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7、2023年6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6月20日,公司完成对所述7名激励对象及1名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100%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48,729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四)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2023年6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2%,374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11,504份,行权有效期自2023年6月20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因在自主行权手续办理之前,公司需要先完成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后方能办理自主行权手续,相关注销事宜于2023年6月20日办理完毕。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8日至2024年6月19日。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3、行权人数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374人,截至2023年9月30日,共0人参与行权。
四、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三季度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合计为0股。
3、董事和高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行权后,公司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参与行权的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6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后持有公司股份转让不受比例和时间的限制。
4、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五、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3年9月30日,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0股,共募集资金0元。
六、第三季度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股票期权第三季度未新增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4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1)。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2023年9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自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068,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5%,购买的最高价为54.74元/股,最低价为47.3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1,127,517.89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继续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