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91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2、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3、转股价格:13.31元/股
4、转股期限:2021年9月27日至2027年3月2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5,00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0,00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1年4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
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虹转债”转股起止日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2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9月2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3月21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盛虹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4.20元/股。
二、历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1年6月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20元/股调整为14.10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79号),公司于2022年1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11,528,326股。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由14.10元/股调整为13.5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2年1月27日。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2年5月实施202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53元/股调整为13.38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2年5月27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79号),公司于2022年7月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6,714,109股。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由13.38元/股调整为13.46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2年7月20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51号),公司于2022年12月发行39,794,000份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其中每份GDR代表10股公司A股股票,本次发行的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总额为397,940,000股A股股票。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由13.46元/股调整为13.41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2年12月28日。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5月实施202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41元/股调整为13.31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3年5月22日。
三、“盛虹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23 年第三季度,“盛虹转债”因转股减少60 张,可转债金额减少6,000元,转股数量为450股;截至2023年9月28日,“盛虹转债”剩余49,976,885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4,997,688,500元。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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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盛虹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3573480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9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92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4日、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5日、2023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3 年 9月 28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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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截止2023年9月28日公司总股本6,611,213,077股为计算基数。
(注2)不含费用成本。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9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93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0),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23年10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会议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朱红梅、朱红娟、朱敏娟三人将回避该议案表决,以上股东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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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2、上述议案关联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朱红梅、朱红娟、朱敏娟三人将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上午 9:00一11:00,下午 14:00一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一63573480,传真号码:0512一63552272,电子邮箱:tzzgx@jsessh.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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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