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75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和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3)。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76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行权数量为0股。截至2023年9月30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739,496股。
● 本次行权缴款资金为人民币0元。
●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本次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就公司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2021年1月17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5、2021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6、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1万份注销事宜。
11、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081.30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3.52%。
13、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270.885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88%。
15、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3,320,900股。
16、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13,521,850股。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已全部完成自主行权。
17、2023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8、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9、2023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1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55万份注销事宜。
20、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7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647.967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2.02%。
21、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2023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3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739,496股。
23、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4、2023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62.531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50%。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共有0名激励对象行权。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本次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023年第三季度,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739,496股。
(三)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后,公司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6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为0股,不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的情形。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5,281,052元,股本为325,281,052股,其中,限售的流通股股份为0股,占0%;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为325,281,052股,占100%。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无激励对象行权,不存在募集资金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