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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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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3-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45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谢建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谢建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谢建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谢建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谢建新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将继续履职。谢建新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对谢建新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吴玉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玉程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并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培训,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玉程简历

吴玉程,男,196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合肥工业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9年9月至2023年7月,先后任合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00年7月至2006年1月,任合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2006年1月至2008年9月,任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2008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5年12月至2017年8月,兼任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研究院院长;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任太原理工大学党委书记;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山西省教育厅教工委主持日常工作副书记(正厅长级);2020年12月至2023年7月,任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正厅级)。2003年1月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导师;2023年8月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二级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玉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46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18.965元/股调整为13.12元/股;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由22.24元/股调整为15.46元/股;

● 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101.70万股调整为142.38万股;

● 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20万股调整为28万股(含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人员未完成股份登记的份额)。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年4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泽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4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4 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6)。

6、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9、2022年7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678,000股,归属人数共106人。

10、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1、2022年1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人员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100,000股,归属人数共6人。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第十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发生派息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8.965-0.6)÷(1+0.4)=13.12元/股;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2.24-0.6)÷(1+0.4)=15.46元/股(含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人员未完成股份登记的份额价格调整)。

(2)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第十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因此,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1.70×(1+0.4)=142.38万股;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1+0.4)=28万股(含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人员未完成股份登记的份额)。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18.965元/股调整为13.12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22.24元/股调整为15.46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101.70万股调整为142.3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20万股调整为28万股(含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人员未完成股份登记的份额)。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47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56,1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185.3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118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0年7月2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48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以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永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18.965元/股调整为13.12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22.24元/股调整为15.46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101.70万股调整为142.3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20万股调整为28万股(含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人员未完成股份登记的份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0月30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49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友好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18.965元/股调整为13.12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22.24元/股调整为15.46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101.70万股调整为142.3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20万股调整为28万股(含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人员未完成股份登记的份额)。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50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30日

至2023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7日9:00-17:00;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需在2023年10月27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地熊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股权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自然人证券账户卡》或《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王兰兰

电话:0551-87033302

传真:0551-87033118

邮箱:dong@earth-panda.com

邮编:23150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