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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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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刘燕、蔡国斌、赵新军、隋玉民、孔祥忠、陆正飞、占磊亲自出席了会议。

4、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刘燕,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

1、补选王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补选印志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王兵先生、印志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在认真审阅了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履历后,我们认为王兵先生、印志松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王兵先生、印志松先生的任职资格、本次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补选王兵先生、印志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调整赵新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

后具体情况如下:刘燕、赵新军、蔡国斌、孔祥忠、陆正飞,其中刘燕先生为主任委员。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并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开展合计不超过40亿元(含)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承诺在发行额度内任一一期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费用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情况下进行差额补足;并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设立、发行及存续期间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分配资产证券化产品额度,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具体安排,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办理必要的手续等。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同时,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其融资渠道,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并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3年10月25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4)。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现有7名董事,尚需补选2名董事。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补选王兵先生、印志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在认真审阅了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履历后,我们认为王兵先生、印志松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王兵先生、印志松先生的任职资格、本次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补选王兵先生、印志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兵先生,男,汉族,1972年2月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博士。自1994年7月至1998年7月任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区域经理;自1998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成都西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2年10月至2004年2月任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自2004年2月至2009年8月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9年8月至2022年4月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1年11月至2023年8月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裁、总法律顾问;自2023年8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裁、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王兵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任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裁、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被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印志松先生,男,汉族,1968年12月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生、硕士。自1989年9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国建材工业建设苏州安装公司技术员、生产科长、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自2002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自2011年1月至2020年10月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委员;自2017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自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自2020年12月至2023年7月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自2023年7月至今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印志松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被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并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并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加强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加快资金回流,公司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由合格管理人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分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一、专项计划概述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通过合格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作为管理人,以各下属子公司受让取得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若有)作为基础资产设立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申请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额度合计不超过40亿元(含)人民币,实际以各下属子公司申请时交易所最终批准为准。各下属子公司取得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额度自交易所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首期发行应当在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具体每期规模根据各下属子公司需求和基础资产规模确定,每一子公司发行的各期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2年(含)。

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为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受让取得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若有)。基础资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

(二)交易结构

由合格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作为管理人成立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合格基础资产。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资产服务机构为专项计划提供与基础资产及其回收有关的管理服务。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最终将按约定划入专项计划账户。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按照专项计划文件的要求,在出现任一一期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费用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情况下进行差额补足。

(三)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1.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40亿元(含);

2.发行期限:各期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2年(含);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4.各期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销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第三方合格投资者认购;

5.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6.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7.挂牌转让场所:专项计划成立后,拟在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三、专项计划各方情况

(一)管理人

由合格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二)差额支付承诺人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拟作为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承诺在出现任一一期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费用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情况下进行差额补足。具体内容以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出具的差额支付承诺函为准。

(三)原始权益人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拟作为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四)初始债权人

原始权益人(公司各下属子公司)之子公司及/或继承人拟作为专项计划的初始债权人向原始权益人转让其所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若有)。

(五)资产服务机构、归集服务机构

原始权益人及初始债权人拟共同作为资产服务机构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管理服务。初始债权人拟作为归集服务机构,为专项计划提供基础资产回收资金归集、协助债权管理和催收等基础资产归集服务。

四、专项计划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发行工作,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办理与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董事会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总额度内,向各下属子公司分配其作为原始权益人可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额度;

2.办理各期专项计划的设立、申报、发行、挂牌转让等相关事项;

3.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董事会决议,制定并调整专项计划产品的交易结构以及相关交易方案细节;

4.根据专项计划的设立进度,制定、审议、修订、签署与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

5.通过公司相关程序选定为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提供服务的管理人及其他中介机构;

6.如监管部门对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专项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7.办理与专项计划发行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同时,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其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同时,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其融资渠道,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风险提示

资产证券化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存在市场利率波动较大而影响融资成本、进而影响发行窗口选择的情形。

专项计划中优先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产品结构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

八、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7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70号中国建材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10月10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采用累计投票制,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应选举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如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23年10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70号中国建材大厦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到场。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系人:李雪芹 叶虹

联系电话:021-68989008、021-68989175

传 真:021-68989042

电子邮箱:tsgfyehong@126.com

邮政编码:200126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70号中国建材大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对应栏中填写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77”,投票简称为“天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