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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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3-060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9:15一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156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C3栋楼13层星辰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小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2,949,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7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2,945,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775%。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299,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3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296,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9300%。

3.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4),公司独立董事张国昀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已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张国昀先生未收到股东的表决权委托。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22,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15%;反对1,02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55,272,5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53%;反对1,02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部分股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22,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15%;反对1,02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55,272,5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53%;反对1,02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部分股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22,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15%;反对1,02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55,272,5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53%;反对1,02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部分股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瑾、吴旨印列席和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3-059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202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9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首次公开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3年3月14日一一2023年9月1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3年9月1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

经公司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除上述核查对象外的激励对象

经公司核查,在自查期间,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共有4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上述4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后,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在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后均未进行任何本公司的股票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