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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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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2023-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52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STATS CHIPPAC PTE. LTD. (以下简称“SCL”)、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以下简称“JSCK”)、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国际”)、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管理”)

2、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48.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7%,无其他对外担保。

3、反担保情况: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可为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SCL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额度、为JSCK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额度、对长电国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担保额度、为长电管理(含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等相关公告。

近期,公司在上述担保范围及额度内提供担保如下:

二、担保对象简介

1、STATS CHIPPAC PTE. LTD.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半导体封装设计、凸焊、针测、封装、测试和布线解决方案提供商。

截至2023年6月末,总资产为224,077.69万美元,净资产为129,357.02万美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80,541.71万美元,净利润5,430.01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在韩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营高端封装测试产品,主要进行高阶SiP产品封装测试。

截至2023年6月末,总资产为89,017.49万美元,净资产为40,724.00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4,800万美元,主营进出口贸易。

截至2023年6月末,总资产为人民币268,093.3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4,212.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主营投资管理,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等。

截至2023年6月末,总资产为人民币330,944.5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3,435.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STATS CHIPPAC PTE. LTD.

1、《保证合同》

1)签署人:

保证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JPMORGAN CHASE BANK, N.A., SINGAPORE BRANCH

2)授信总额:不超过美元肆仟伍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 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起两年,但截至终止日存在的任何保证责任(无论绝对的或或然的)应在其被完全履行或免除前持续有效。

2、《非承诺性银行授信函》

1)签署人:

授信申请人:STATS CHIPPAC PTE. LTD.

授信人:JPMORGAN CHASE BANK, N.A., SINGAPORE BRANCH

2)授信额度的种类及金额: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美元肆仟伍佰万元整

3)授信期限:最终到期日为授信函生效日后364天之日

(二)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

1、《保证合同》

1)签署人:

保证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JPMORGAN CHASE BANK N.A., SEOUL BRANCH

2)贷款金额:不超过美元贰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自保证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债权人在银行授信下向债务人提供的所有提款和融资中最后一笔提款和融资的到期日届满后6个月之日。

2、《进口贷款授信协议》

1)签署人:

借款人: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

授信人:JPMORGAN CHASE BANK N.A., SEOUL BRANCH

2)贷款种类及金额:进口贸易融资贷款,不超过美元贰仟万元整

3)贷款期限:最终到期日为授信协议签署日后364天之日

(三)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

1、《保证合同》

1)签署人:

保证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尔分行

2)贷款金额:不超过美元捌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首次提款日起贰年

2、《借款合同》

1)签署人:

借款人: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

授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尔分行

2)贷款种类及金额:授信额度为不超过美元捌仟万元整,其中长期借款不超过美元叁仟万元整,循环借款不超过美元伍仟万元整。

3)贷款期限:2023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19日

(四)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

1、《保证函》

1)签署人:

保证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不超过美元伍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贷款本金所对应的相关利息(包括罚息、赔偿金、违约金等)和其他所有费用

5)保证期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8年9月27日

2、《授信函》

1)签署人:

借款人: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

贷款人:CHINA CONSTRUCTION BANK (ASIA) CORPORATION LIMITED

2)贷款种类及金额:定期贷款,不超过美元伍仟万元整

3)贷款期限:首笔提款之日起3年

(五)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签署人:

保证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博支行

2)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签署人:

借款人: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贷款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博支行

2)贷款种类及金额: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

3)贷款期限:2023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26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现有担保均为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均是支持各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公司对该等公司的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7%,无其他对外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5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行权股票数量: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数量为9,887,562份,实际可行权期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4年4月28日(根据相关规定限制行权期间除外)。2023年第三季度,共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1,590,658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16.09%。截至2023年9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9,064,465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91.68%。

2、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2、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3日,公司通过公告栏张贴方式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2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2-028)。

3、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项。

4、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4月29日为授予日,授予1,382名激励对象3,113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

6、2022年6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7、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3、行权人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1,269人,截至2023年9月30日,第一个行权期共有1210人参与行权并完成登记;2023年第三季度,共327名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以上数据为截止2023年9月30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三、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 (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2023年第三季度行权股票的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590,658股。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后持有公司股份转让不受比例和时间的限制,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无实际控制人。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的行权股票数量为1,590,658股,共募集资金30,715,605.98元,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1,787,026,807股变更为1,788,617,465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