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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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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3-105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赵志鹏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李黔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其中监事赵帅通过通讯方式参会;

3、董事会秘书王雪岭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免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免去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龚星铭、李丹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四川路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3-107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贡勇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飞先生,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贡勇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飞先生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拟为830万元(含内控审计),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为67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151万元(含IT审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继续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且在对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总体审计需要,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确定总费用拟为8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为67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151万元(含IT审计)。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3-108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和条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注册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五)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如需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在各期债券发行前确定。

(六)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总发行规模范围内确定。

(七)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八)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九)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股权投资或资产收购、项目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十一)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时,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十二)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发行后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十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届满24个月止。

三、本次债券的授权事宜

为了保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高效、有序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发行对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偿债保护措施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7、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层行使,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该等转授权自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3-111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在公司附四楼大会议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8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人数7人,实际出席人数7人,其中监事赵帅以通讯方式参会。

(四)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马青云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和条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注册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完成计划投资任务、储备中长期有效可使用资金、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如需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在各期债券发行前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总发行规模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股权投资或资产收购、项目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1.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时,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2.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发行后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3.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届满24个月止。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报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3-106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23年2月,公司回购注销了923,800股限制性股份,2023年6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2,490,165,190股,因上述事项所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同时,公司为持续完善法人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四川省省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川国资发〔2022〕5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等变动情况,对外捐赠、对外投资、财务资助等事项决策权限及股东大会、党组织、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条款,并新增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条款,并将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经理”职务的描述统一调整为“总经理”。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对照表中的内容外,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个别文字表述、标点符号及条款序号等调整和修改不再逐条列示,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3-109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30日

至2023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案1-3已经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式样附后)。

(二)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6日和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特别提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情况: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26085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3-110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在公司附四楼大会议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7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11人,实际出席人数11人。其中,董事李黔以通讯方式参会。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赵志鹏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同意选举周凤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变更为周凤岗先生;同意选举孙立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周凤岗先生、孙立成先生任期均同本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董事变动情况,会议同意对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战略决策委员会:周凤岗、孙立成、胡元华、周友苏、李光金,主任委员周凤岗;

提名委员会:周凤岗、赵志鹏、赵泽松、周友苏、李光金,主任委员周友苏。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和条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注册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108的《四川路桥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完成计划投资任务、储备中长期有效可使用资金、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如需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在各期债券发行前确定。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总发行规模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股权投资或资产收购、项目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1.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时,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2.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发行后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3.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届满24个月止。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报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108的《四川路桥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高效、有序实施,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发行对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偿债保护措施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7、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层行使,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该等转授权自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108的《四川路桥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总额为83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拟为679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107的《四川路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费用拟为151万元(含IT审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107的《四川路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持续完善法人治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四川省省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川国资发〔2022〕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的内容主要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等变动情况,对外捐赠、对外投资、财务资助等事项决策权限及股东大会、党组织、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条款,并新增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条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106的《四川路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四川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监管企业对外捐赠事项管理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维护股东权益,会议同意制定《四川路桥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试行)》。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109的《四川路桥关于召开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四川路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四川路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