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3-051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在2023年第三季度期间,公司股票期权已完成行权且股份过户登记0.3万份,均属于第一次预留授予期权。
1、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91.00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
2、自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并完成过户登记0.3万份,均属于第一次预留授予期权,占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33%。截止2023年9月28日,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过户登记42.7万份,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46.92%。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年3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1-025)。
3、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7)。
4、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5、2021年5月1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2,114.00万份,限制性股票1,092.10万股。
6、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1年9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50.00万股。
8、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9、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0、202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对激励对象王鹏浩先生因离职发生变动情况进行初步核查,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阅相关资料后,同意上述人员继续获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决策;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行权与解除限售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1、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对激励对象徐海瑛女士、王海盛先生因离职发生变动情况进行初步核查,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阅相关资料后,同意上述人员继续获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决策;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发生变动的激励对象继续获准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
12、2023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行权与解除限售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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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行权股份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2名,2023年第三季度有1名激励对象参与行权。截至2023年9月28日,第一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共有7名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23年第三季度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0.3万股;截止2023年9月28日,第一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股票上市流通数量共计42.70万股。
(三)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后,公司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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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行权股份登记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行权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数量为3,000股,获得募集资金人民币9,300元。截至2023年9月28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数量共计6,585,000股,累计获得募集资金人民币16,349,220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缴款资金为人民币9,3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元,人民币6,300元作为资本公积处理。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