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发行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以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3〕2104号),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质押登记,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公司近日收到能投集团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即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3年10月9日完成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债券简称为“23MYEB1”,债券代码为“137180”,实际发行规模为4.242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2.0%。本次可交换债券初始换股价格为25元/股,换股期限为本期债券发行结束日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债券摘牌日前1个交易日止,即2024年4月10日至2026年10月8日止。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能投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