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42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3年10月8日发出变更议案通知,并经过全体与会董事全票同意,仍按原通知的会议时间在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江淮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要求,有效整合资源完善公司的全球交付能力布局,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指引及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使之可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则及《公司章程》配套运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使之可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则及《公司章程》配套运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已经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503,387,500股增加至503,898,25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3,387,500.00元变更为503,898,2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及《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6)。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44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募投项目名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新募投项目名称: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30,317.72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5,000.00万元)
● 本次变更涉及募集资金的金额:公司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7.68%。
● 新项目的建设期为2023年10月至2025年10月,预计于2025年11月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8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4.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135.33万元。
前述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4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65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优化全球供应链的布局,强化泰国制造基地的交付能力,公司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原实施主体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的设备转至新增实施主体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Thailand) Co.,Ltd. 以下简称“立达信泰国”),并在新增实施地点泰国北柳府邦巴功县的泰国制造基地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调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规模,同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泰国智能制造项目”)使用,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7.68%。
本次变更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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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办理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2023-006)。
智能制造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36个月,计划总投资额108,808.23万元,其中包含土建工程40,670.46万元,机器设备51,420.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6,717.37万元,原先预计2024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2023年8月31日,智能制造项目已实际累计投入31,253.74万元,其中包含土建工程20,617.65万元,机器设备10,636.08万元。智能制造项目已完成两栋厂房建设,建筑面积约为99,873.88平方米,已基本满足国内交付需求。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因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经谨慎研究后拟调整该项目的总投资额;公司拟将智能制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泰国智能制造项目使用,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7.68%。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智能制造项目将调整投资规模至3.5亿元,并减少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剩余支出将以自筹资金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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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原因
1、调整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规模的原因
智能制造项目是公司在已有的业务基础上,基于对业务发展趋势的预判,进行产能的扩充。由于市场环境主要是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对公司在全球交付能力的布局提出了新的需求。公司经过谨慎研究论证,通过智能制造项目新增的产能,已基本能够满足出口业务在国内交付的需求,决定调整该项目投资规模至3.5亿元,改为新增泰国智能制造项目,扩充公司海外基地的产能。
2、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原因
随着全球供应链重构的趋势进一步加深,海外交付能力的提升对于出口业务,特别是对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的出口业务尤其重要。为了更好地服务上述海外客户,公司在2021年就开始布局海外制造基地,决定在海外建立生产基地,选择在泰国建设工厂。此次提升海外基地的交付能力,能够有效整合公司资源,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竞争。因此,从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出发,公司拟将智能制造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在泰国智能制造项目使用。泰国智能制造项目将有助于公司完善全球交付布局,提升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生产技术水平的提升、增强照明和物联网智能硬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市场地位,并为公司发展成为产业链完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供应商提供重要战略保证。
三、新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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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具体实施内容、投资结构
本项目投资总额30,317.72万元,含工程费用18,954.75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5,735.71万元,预备费2,630.0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997.1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该项目投资资金缺口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落实专款专用,公司将通过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主体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电子”)向泰国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立达信泰国增资15,000.00万元,并拟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项目的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和使用,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由立达信泰国将募集资金投入泰国智能制造项目。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项目计算期取10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根据市场预测和企业总体规划以及企业经营现状,确定本项目产品主要包括LED灯具产品和控制与安防类产品。项目将建成照明产品和控制与安防产品等部件及总装生产线35条,建成后相应产品在泰国基地的产能对比现状将提升约110%。
(三)项目建设周期
泰国智能制造项目主要建设阶段分为:项目前期工作及审批、勘察设计、工程招标、土建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与材料招标采购、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试运转、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穿插进行,环环相扣,该项目建设期24个月,预计自2023年10月至2025年10月。
(四)变更后募投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
(五)项目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由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主体漳州光电子投资立达信泰国,通过新建厂房、购置设备等,扩充LED照明产品和物联网智能硬件产品的产能,升级制造模式,更好地服务海外客户,提升客户满意度,提升市场竞争力。本项目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对外贸易政策,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有利于提升国际市场影响力。
2、本项目拟从漳州光电子输出具有自动化组装的高集成化新型超薄面板灯技术、带调光调色的嵌入式筒灯技术等LED光电照明技术,输出新一代物联网互联互通网关及智能终端的关键技术、基于多种无线协议的智能设备控制终端技术等物联网产品技术。通过本项目输出的技术方案具有行业先进性,在泰国实施相关产品技术成果的落地应用,不仅可扩大立达信泰国的生产规模,增强相关LED照明产品、物联网智能硬件产品在泰国乃至全球的市场竞争力,还有利于LED照明产品、物联网智能硬件产品的市场推广,减少环境污染,为行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3、本项目将在泰国新建厂房和配套设施、购置生产设备,并在泰国实现LED照明产品、物联网智能硬件产品的大批量生产。项目在智能制造、数字化运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优势,预计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4、根据预期盈利测算,本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财务生存能力较强,投资回收期较短。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具备项目运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项目重要经济指标良好、效益突出,项目切实可行。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事项,能够有效整合公司资源,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布局,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公司经过综合考虑、论证了项目实施环境、项目建设进展及后续建设需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指引及相关规定。
五、风险提示
该项目变更完成后可能会由于宏观政策、市场环境、项目实施等原因导致投资预期收益无法完全实现,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面对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环境和行业政策的变化,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持续改进内部管理,提升公司竞争能力,把控项目实施进度,从各个环节加强风险控制。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事项,是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事项,综合考虑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基于市场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并提醒公司及时完成变更后项目的审批手续。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45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就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截至2023年9月25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503,387,500股增加至503,898,25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3,387,500.00元变更为503,898,25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已经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503,387,500股增加至503,898,25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3,387,500.00元变更为503,898,2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43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3年10月8日发出变更议案通知并经全体与会监事全票同意,仍按原通知的会议时间,在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谋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事项,综合考虑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46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26日
至2023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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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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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5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A9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登记(传真和电子邮件以2023年10月25日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4、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邮编:361006
电话:0592-3668275
传真:0592-3668275
电子邮箱:leedarsoniot@leedarson.com
联系人:夏成亮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出席会议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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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