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
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3-044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
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锋峰先生、孙金国先生、孙利群女士于2023年10 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孙锋峰、孙金国、孙利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第12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说明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孙锋峰、孙金国、孙利群:
经查,你们作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金固股份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分别与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对其承诺保底收益。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1号)第十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第二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1号)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孙锋峰、孙金国、孙利群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坚决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杜绝上述事项再次发生,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照要求,尽快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3-045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阿凡达新能源汽车定点
通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定点通知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某头部知名的新能源汽车主机厂(限于保密要求,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客户”)的定点通知书,公司将作为客户的供应商,为其一款主打新能源汽车开发阿凡达低碳车轮产品,公司将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产品开发和交付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的定点项目,代表着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产品已受到新能源主机厂的进一步认可,巩固和提高了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凭借阿凡达低碳车轮的自身优势,将继续重点开拓阿凡达低碳车轮客户。
公司是一家研发驱动型企业,是国家级、省级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并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复核。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具有以研发和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丰富经验,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综合研究、开发体系。公司经过近十年研发,通过对关键工艺、设备、模具和材料的创新,于2020年底推出了新型轻量化产品阿凡达低碳车轮,并在工艺、设备、模具、材料等方面均建立了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的阿凡达低碳车轮是一款革命性的轻量化产品,该产品拥有外观新颖、轻量化、精度高、强度高、更好的平衡性、更强的抗变形能力、更耐用以及更高性价比的特点,能更好的满足客户产品的需求。
上述项目预计在明年量产,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收入及利润水平暂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