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公告编号:2023-077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502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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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程官江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张建军及独立董事李春涛、管炳春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王志勇、洪烨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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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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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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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团结 赵沁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