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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上海三毛、三毛B股

股票代码:600689、900922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对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有权益。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法定代表人:胡际权

注册资本:1,68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7AQ39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投资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资产管理,企业重组兼并咨询、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年8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100%股权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联系电话:023-676782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渝富控股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市国资委持有渝富控股100%股权,为渝富控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渝富控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系重庆市人民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代表重庆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注1:上述公司均为渝富控股合并范围内一级子公司;

注2:如无特别说明,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持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营业务情况

渝富控股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国首家地方国有独资综合性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是支持重庆市国有企业改革建设的综合性投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实体。渝富控股是重庆市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平台,国有资本优化布局操作平台,依托政府信用和协调能力,按市场化运作经营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作为重庆市规模最大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目前,渝富控股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金融领域、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和其他有投资价值领域的资本运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渝富控股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1、2020年财务数据系期后追溯调整后数据,全文下同;

注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注3: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的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控股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控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在最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渝富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注:如无特别说明,以上持股情况只考虑普通股。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渝富控股持有(包括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如下:

注:如无特别说明,以上持股情况只考虑普通股。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

一、权益变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庆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等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拟通过与国资国企改革重组,将渝富控股升级打造成规模能级大、投融资能力强的以先进制造业投资运营为特征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协同、引领、推动产业集团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国资委将持有的轻纺控股80%股权无偿划转给渝富控股,将导致渝富控股间接收购轻纺控股控制的上海三毛25.95%股份,本次无偿划转事宜完成后,轻纺控股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接受划转的上市公司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未来有权益变动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2023年10月8日,重庆市国资委下发《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80%股权的通知》(渝国资﹝2023﹞379号),重庆市国资委将持有的轻纺控股80%股权无偿划转给渝富控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有权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渝富控股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轻纺控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2,158,94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25.95%。轻纺控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80%股权的通知》,重庆市国资委将持有的轻纺控股80%股权无偿划转至渝富控股,将导致渝富控股间接收购轻纺控股控制的上海三毛25.95%股份。本次无偿划转事宜完成后,轻纺控股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关系如下:

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0﹞23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资委、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关于庆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事项的通知》,上海三毛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轻纺控股10%的国有股权划转至重庆市财政局用于充实社保基金。重庆市财政局享有所划入轻纺控股股权的收益权、处置权和知情权,但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不向轻纺控股派出董事,该次划转不改变轻纺控股原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划转事项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收购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股权权属真实、合法、完整,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设置质押等担保物权,也不存在任何司法冻结、扣押以及可能引致诉讼或潜在纠纷等潜在法律风险或障碍的情形,不存在权利受限制情形。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采取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需支付对价,获得该等股份不涉及向划出方支付对价,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交易双方未附加任何特殊条件,未在本次交易标的上设定其他权利,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给本次交易无偿划转的划出方提供质押、保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债务担保,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本次交易无偿划转的划出方直接、间接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收购资金的情况,交易各方之间亦不存在其他补偿安排。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重大计划,也不存在使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大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对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相应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对其现有员工聘用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渝富控股出具了《关于保证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上海三毛保持独立,确保上海三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能力,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干预上海三毛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决策,也不损害上海三毛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海三毛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

2、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海三毛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收购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渝富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为规范及避免同业竞争问题,信息披露义务人渝富控股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主动从事任何与上海三毛构成竞争的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得到任何从事竞争业务的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上海三毛,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海三毛,上海三毛享有优先权。如果上海三毛认为该商业机会适合上海三毛并行使优先权,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上海三毛获得该等商业机会。

2、如因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划拨、司法裁决、企业合并等被动原因,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从事的业务与上海三毛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确保上海三毛享有充分的决策权,在上海三毛认为该等业务注入时机已经成熟时,及时以合法及适当的方式将其注入上海三毛。

3、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海三毛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收购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无产权控制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本次收购完成后,如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为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渝富控股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充分尊重上海三毛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海三毛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海三毛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上海三毛章程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海三毛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经营性占用上海三毛及其控制企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上海三毛及其控制的企业向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

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三毛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三毛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5、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海三毛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下列当事人发生以下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渝富控股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21〕8-218号和天健审〔2022〕8-333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渝富控股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3)1800073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三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重要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按与企业个别财务报表相关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有关财务报告详细资料请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江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证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3、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决策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前6个月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名单及其前6个月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前6个月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13、财务顾问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财务顾问意见;

1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上海三毛 编号:临2023-029

B 900922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收购重庆轻纺集团(集团)公司持有的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约25.95%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轻纺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4日,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重庆轻纺集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轻纺集团”)通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轻纺集团的80%股权无偿划转给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控股”)

2023年10月8日,轻纺集团转发《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80%股权的通知》(渝国资﹝2023﹞379号),经请示重庆市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国资委决定将其所持轻纺集团80%股权无偿划转渝富控股。

上述事项将导致渝富控股间接收购轻纺集团持有的本公司约25.95%的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无偿划转事宜完成后,轻纺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2023年10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号、临2023-028号)。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及控制关系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渝富控股不持有本公司股份,轻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52,158,9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25.95%。重庆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如图1所示:

图1:权益变动前股权关系图

本次权益变动后,渝富控股将间接控制本公司约25.95%的股份,轻纺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权关系如图2所示:

图2:权益变动后股权关系图

上述权益变动事项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0﹞23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关于庆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事项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轻纺集团10%的国有股权划转至重庆市财政局用于充实社保基金。重庆市财政局享有所划入轻纺集团股权的收益权、处置权和知情权,但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不向轻纺集团派出董事,该次划转不改变轻纺集团原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划转事项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法定代表人:胡际权

注册资本:1,68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7AQ39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投资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资产管理,企业重组兼并咨询、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年8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100%股权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联系电话:023-67678200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及办理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严格按照分阶段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 备查文件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