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及预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全筑 公告编号:临2023-138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及预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全筑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将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1、2023年4月18日,公司收到债权人上海森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西实业”或“申请人”)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森西实业将于2023年4月19日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告编号:临2023-064)。
2、2023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三中院下达的《受理预重整通知书》《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关于预重整期间开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法院决定受理公司预重整,并确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同时对公司预重整期间需完成的事务及应尽的义务提出指导意见。(公告编号:临2023-081)。
3、2023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公告》,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确定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6日,第一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具体参会方式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82)。
4、2023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6)。
5、2023年6月27日,临时管理人组织召开了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评选会议,经评选确定大有科融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泽海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为中选投资人,深圳市银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备选投资人。(公告编号:临2023-105)
6、2023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1),并于2023年7月11日顺利召开了全筑股份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一债会”)。临时管理人在一债会上向与会债权人通报了预重整阶段的工作情况,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回答了与会债权人的询问。
7、2023年7月8日,经公司、临时管理人就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事项与联合体磋商,公司、临时管理人与联合体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就相关事项与各方进行了约定。后续临时管理人和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预重整阶段的各项工作。
8、2023年7月20日,大有科融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泽海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已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向临时管理人账户支付保证金共计5,000万元。
9、2023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全筑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提请于2023年10月07日召开“全筑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告编号:临2023-129)
10、2023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上海森西实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公告编号:临2023-132)
11、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全筑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全筑转债”受托管理人并授权参与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如有)的议案》《关于确定“全筑转债”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转股期限的议案》《关于确定“全筑转债”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交易期限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3-136)
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全面有序推进,临时管理人及相关方正在预重整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债权申报与审查、 财产调查、 审计与评估、主要债权人沟通等预重整相关工作。公司将积极协助临时管理人推进预重整阶段的相关工作,同时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书。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森西实业申请对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森西实业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是否会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保持与法院、监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债权人、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等相关方的沟通,主动配合法院各项工作,推动预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期末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负值,同时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