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提议召开)
3、会议主持人:王利平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下午3:00。
5、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会议室
8、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23年9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4,349,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50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4,322,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44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为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08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0%。
2、会议由王利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林晓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4,349,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8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励国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4,349,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8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4,349,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8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4,349,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8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曹寅、邵忞出席本次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 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7日以书面和通讯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利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董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刊登于2023年10月1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的担保是为进一步支持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2023年10月1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3年10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了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之一戴国平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戴国平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申请,戴国平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董事林晓帆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林晓帆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杨华军先生、蒋岳祥先生和林晓帆先生,其中杨华军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林晓帆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公司各委员会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均按照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林晓帆先生简历
林晓帆 男 中国国籍,1977年5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任宁波广博文具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派乐时刻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曾任本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5% 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子公司宁波广博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纸制品公司”)因向亚太森博(广东)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纸业”)采购纸张等产品,为获得亚太纸业的账期支持,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由公司为纸制品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付货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两年,在担保有效期内此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广博纸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3月15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
法定代表人:徐腾
注册资本:625万美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外销办公纸品的制造、加工。
股权结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98%,间接持股比例为2%,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纸制品公司总资产308,901,137.07元,负债总额99,829,810.73元,流动负债总额69,385,261.75元,净资产209,071,326.34元,资产负债率32.32%。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7,032,973.10元,利润总额31,966,765.29元,净利润31,649,120.13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纸制品公司总资产288,113,228.80元,负债总额71,545,854.67元,流动负债总额71,545,854.67元,净资产216,567,374.13元,资产负债率24.83%。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18,510,112.11元,利润总额7,122,253.26元,净利润7,054,900.22元。(以上2023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最新的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广博纸制品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纸制品公司向亚太纸业采购纸张等产品交易中产生的应付货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两年,在担保有效期内此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的担保是为进一步支持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子公司宁波广博纸制品有限公司向亚太森博(广东)纸业有限公司采购纸张等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应付货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有担保均为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任何其他对外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28,240万元,担保余额14,525.88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75%,担保债务无逾期情况,无诉讼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