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3-071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下午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赵瑞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各委员会成员组成和召集人详见下表:
■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瑞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瑞杰先生、谢文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孙海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潇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琼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赵瑞海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1993年起就职于本公司,1998年至2008年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至2011年10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北京曲美兴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古诺凡希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分公司负责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负责人;2017年至2023年7月,任曲美中欧控股公司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智美创舍家居(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Ekornes AS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北京云长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江苏曲美馨家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北京美懿家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张家港曲美家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杭州曲美家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4月,任苏州市张家港市美泽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社会兼职:兼任中国家具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北京家具协会执行会长、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副会长、北京市顺义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历任全国工商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第十三届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北京市朝阳区工商联副会长、第十二届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赵瑞杰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至2001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供应部经理、市场部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北京古诺凡希家具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至2011年10月任本公司采购部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历任北京曲美瑞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河南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董事。2006年12月至今,任北京新瑞奥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2019年5月至今,任大连嘉德新科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谢文斌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3年4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1999年至2003年任机加工车间主任,2003年至2005年任技术质量部经理,2005年至2008年任北京曲美新业家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顺义工厂厂长,2013年11月至今任曲美家居有限公司定制分公司负责人;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河南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孙海凤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中级审计师。2002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2012年至2016年任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1月至10月任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河南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7年7月至今,任智美创舍家居(上海)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孙潇阳先生,199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北京清和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行业研究员;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琼女士,198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至2007年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经理助理;2007年8月至2013年8月任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董事长助理;2013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3-07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披露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3年8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会后事项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管理层换届等有关会后事项出具了相关说明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0-072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下午4点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7日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与会监事共同推选户娜娜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户娜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3-073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公司A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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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董事赵瑞宾、赵瑞杰、吴娜妮、谢文斌、饶水源,独立董事刘松、陈燕生、何法涧、傅江因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孙潇阳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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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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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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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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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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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4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议案2、3、4为累积投票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炜、包诗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