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51 证券简称:永贵电器 公告编码:(2023)043号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4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涂海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93号),获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000万元。2016年7月7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849,999,971.10元,扣除发行费用22,811,320.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7,188,650.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66号)。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重组现金对价、光电连接器建设项目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
2018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将“光电连接器建设项目”资金8,000万元变更用于“新能源与汽车国内战略布局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永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6年7月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16年12月连同绵阳永贵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永贵”)、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绵阳永贵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绵阳永贵已被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永贵吸收合并,吸收合并事项完成后,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连同四川永贵、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7月16日,四川永贵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连同四川永贵、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内已无余额。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根据公司2022年1月5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与汽车国内战略布局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预计2,970.89万元(含待支付尾款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亦已投入光电连接器建设项目。
五、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以上募集资金相关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和财务顾问主办人,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