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获准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
◎记者 仲茜
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江苏省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江苏成为继浙江后全国第二批获得该国家级创新试点批复的省份。
10月12日,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证监局联合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下称“江苏股交”)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江苏成立省级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以及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重点方向。
打造新型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江苏样板”
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塔基和重要的地方金融基础设施,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是当前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前沿。
2022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选择运行安全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江苏于今年3月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创新试点方案,8月获同意复函。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钱东平表示,此次获创新试点获批,有利于构建完善一个与江苏资本市场总体实力相匹配、与省内中小微企业金融需求相契合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提升对江苏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和培育功能,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短板,引导资本要素向实体经济汇聚。
为此,江苏成立省级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由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证监局牵头,合力共为、多措并举,旨在构建“三大体系”,即基础服务体系、综合金融服务体系、上市培育体系;打造“三个平台”,即中小企业培育孵化综合服务平台、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企业上市培育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三大功能”,即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培育企业规范上市,从而构建江苏地方投融资新生态,打造新型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江苏样板”。
作为江苏区域性股权市场唯一合法运营机构,江苏股交于2013年7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江苏股交总经理葛浩介绍,江苏股交一直致力于打造企业全周期服务链,搭建投融资对接平台、助力拟上市企业培育,积极争取高质量金融机构的协调参与。十年来,累计为近千家企业提供近90亿元的融资,成功助力两家企业成功IPO,两家企业在IPO审批中;推动24家企业登陆新三板、6家企业被并购、19家企业签约券商辅导上市等。
挂牌展示企业数居全国第一
“中国证监会把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作为资本市场深化改革12项重点任务之一。”江苏证监局副局长涂储斌表示,接下来,江苏证监局将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积极支持创新试点工作。重点支持江苏股交与沪深北交易所和全国股转系统建立合作衔接机制,共建服务基地;支持证券公司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创新试点;支持江苏股交与中国结算建立账户对接机制和登记托管信息链上直通机制;支持江苏股交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业务;支持江苏股交研究开展认股权综合服务业务。
目前,江苏股交已建设“科技创新板”“专精特新板”“农业(乡村振兴)板”等特色板块,推动江苏省内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培育。截至2022年底,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连续5年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企业创新发展宏观指数中排名第一;挂牌展示企业数突破1.5万家,位居全国第一。目前,江苏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展示企业中规上企业占比逾70%;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超过50%,高新技术企业占比约36%,专精特新企业占比近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