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30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9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董事查成明、毕胜及独立董事李心丹、王旻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与会董事推选,会议由李剑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剑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夏宏建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江念南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首席信息官,聘任邱楠先生、蒋晓刚先生、张兴旭先生、高金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刘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校坚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聘任赵贵成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聘任徐晓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发展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李剑锋(主任委员)、陈玲(副主任委员)、夏宏建、赵曙明、王旻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赵曙明(主任委员)、李剑锋(副主任委员)、李心丹、王旻、薛勇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夏宏建(主任委员)、孙隽、肖玲、查成明、毕胜、成晋锡、李雪
审计委员会:吴梦云(主任委员)、董晓林、陈玲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任良飞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夏宏建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历任公司驻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代表、公司连云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南京大厂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京大钟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业务总监兼宁夏管理总部总经理、业务总监兼营销管理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
2.江念南先生,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监狱副科长、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工程师,南京证券电脑中心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技术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总工程师、首席信息官、党委委员。
3.邱楠先生,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南京市秦淮区商业局办公室干事、公司发行部副经理、投资银行一部副经理、研究发展部副经理、投资银行一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4.蒋晓刚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上海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上海南车站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基金筹建办业务总监,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兼任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5.张兴旭先生,198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银川民族北街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营销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宁夏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6.高金余先生,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高级经济师。曾在南京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南京证券城北营业部柜员,公司投资银行部员工、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业务一部总经理,股转业务总部总经理、公司业务总监、职工代表监事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7.刘宁女士,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曾任南京市审计局金融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8.校坚先生,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律师。先后在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曾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本公司法律顾问、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合规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合规总监。
9.赵贵成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正高级经济师。先后在江苏省电子元器件工业公司、江苏省电子工业厅及江苏省电子器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南京鸿利证券营业部副经理、南京大厂证券营业部经理、常熟吉祥商城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西北证券托管组福州华林路证券营业部托管小组组长、经纪业务管理部总经理、营销管理总部总经理、期货IB业务部总经理、信用交易管理部总经理、业务总监兼任宁夏分公司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10.徐晓云女士,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研究发展部行业研究员、西北证券托管组成员、办公室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上述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披露信息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附件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任良飞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律师,经济师。曾任公司合规管理部高级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29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金融城5号楼)3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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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李剑锋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4人,陈峥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陈翃监事、胡晨顺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徐晓云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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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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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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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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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选举李剑锋先生、夏宏建先生、陈玲女士、孙隽女士、肖玲女士、查成明先生、毕胜先生、成晋锡先生、薛勇先生、李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曙明先生、李心丹先生、王旻先生、董晓林女士、吴梦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3年。
2、本次会议选举秦雁先生、黄涛女士、田志华先生、鲁振国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周旭先生、穆康先生、李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3年。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隽、雷丹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31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9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周旭监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与会监事推选,会议由秦雁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等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秦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32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大会选举周旭先生、穆康先生、李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周旭先生,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助理工程师、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江苏代表处证券营业部交易员、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南京石鼓路证券营业部研究部经理、中国银河证券南京石鼓路证券营业部研究部经理,公司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助理、副所长等职务。现任公司首席研究员、研究所所长、职工代表监事。
2.穆康先生,197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公司直属证券营业部、南京大厂证券营业部、南京建康路证券营业部基层员工,镇江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连云港通灌南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连云港分公司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信用交易管理部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3.李伟先生,197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经济处秘书,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职务。现任公司创新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上述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披露信息外,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监事、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