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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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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3-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15万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7月18日办结。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冯立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竹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康康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冯立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竹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康康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冯立明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3-05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1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材料,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下午15:3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立明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0月31日(周二)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3-058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0月1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材料,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下午16: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拥军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3-060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江山,2001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睿睿,2013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惠全红,199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70万元,本期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70万元,上期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经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信息的考察和论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议案的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生效时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下转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