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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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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均适用,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及具体项目需求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铁科轨道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铁科轨道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30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伟先生、李春东先生、王显凯先生、蔡德钩先生、张远庆先生、尚忠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季丰先生、李志强先生、王英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季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其中李伟先生、李春东先生、王显凯先生、蔡德钩先生、张远庆先生、尚忠民先生、李志强先生任期三年,王英杰先生任期至2025年4月18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季丰先生任期至2026年4月21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在王英杰先生和季丰先生任期到期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孔德炜先生、徐波先生、英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5月出生,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2019年12月历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铁道建筑研究所(以下简称“铁科院铁建所”)研实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19年12月至今任铁科院铁建所副所长;其中2015年6月至2023年7月兼任铁科(北京)轨道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铁科(北京)轨道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春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7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8月至1998年5月任北京首钢设计院设计员;1998年6月至2000年5月任首钢经贸部业务员;2000年6月至2016年7月历任首钢销售公司科长、上海分公司副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营销管理处处长;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任首钢集团战略发展部总监;2018年6月至今任北京首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显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0年12月出生,辽宁广播电视大学专科学历。1988年9月至1997年9月任鞍山钢铁公司供销公司原燃料处处长;1997年9月至2001年9月任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进出口处处长;2001年9月至2006年9月任职于中国冶金人才资源开发中心;2006年9月至今任北京中冶天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显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中冶天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2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88%,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蔡德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12月出生,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2015年3月历任铁科院铁建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15年3月至今任铁科院铁建所副所长;2021年7月至今任铁科院铁建所党委书记。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德钩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远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10月出生,北京交通大学土建学院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北京铁路局助理工程师;2002年12月至2006年9月任铁科院铁建所工程师;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公司部长、总经理助理;2010年12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其中2013年6月至2018年4月兼任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远庆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尚忠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3月出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钢铁冶金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至1997年9月任首钢炼铁厂高炉副工长、工长;1997年9月至2010年4月任首钢总公司办公厅秘书处秘书;2010年4月至2011年5月历任首钢上海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冷轧部经理;2011年5月至2013年3月历任首钢销售公司外贸处副处长兼党支部书记;2013年3月至2016年8月历任首钢销售公司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兼党支部书记;2016年8月至今任北京首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职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忠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季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8月出生,吉林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所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司法鉴定人。1992年7月至1992年12月任长春市财政局科员;1993年1月至1995年3月任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吉林公司财务负责人;1995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吉林求实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风险与技术执行合伙人。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季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志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4月出生,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2003年7月至2006年4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科文献出版社编辑;2006年4月至2009年2月任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2009年2月至今任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任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英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北京交通大学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9月至2013年6月任美国新泽西州立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博士后研究员;2013年7月至今历任北京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英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孔德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5月出生,北方交通大学财务会计专业大专学历。1983年7月至2001年11月历任铁道部劳动卫生研究所财务室会计、副科长、科长;2001年12月至2003年11月任铁科院环控劳卫研究所综合部主任;2003年12月至2008年12月历任铁科院财务处主任协理;2009年1月至2022年9月任铁科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22年10月至今任铁科院集团公司审计和考核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德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10月出生,成都科技大学(现四川大学)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本科学历,机械设备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北京首钢焦化厂设备科科长;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首钢总公司管理创新部主任师;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系统优化部组织绩效经理;2018年4月至2022年3月任北京首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22年4月至今任首钢投资专职董监事。2022年8月31日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英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10月出生,沈阳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9年1月任鞍山信诚能源有限公司会计;2009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鞍山中金能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监事;2016年1月至今任北京中冶天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中冶天誉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英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8日

至2023年1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见2023年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铁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资料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2、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

(二)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厅。

2、信函方式登记:须在 2023年11月7日16:30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并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资料原件(地址见“六、其他事项”)。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南24号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编:102206

3、联系人:张远庆、许熙梦

4、电话:010-51529198

5、邮箱:tkgdir@bjtkgd.com、bjtkgd@163.com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累积投票议案,参考附件2在授权委托书中对累积投票议案进行投票。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雁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补充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该等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关联监事王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报告审计服务,聘任日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同意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门牌号发生变更(实际坐落未发生变化),以及发起人之一名称发生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住所变更情况:

公司原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南24号。”

拟变更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富生路11号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由于住所变更及发起人之一名称变更,拟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与原条款对比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以上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实施。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2,894,08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172,67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4,721,411.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2200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8日及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铁科轨道关于在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自有资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此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协议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合理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定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铁科轨道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750.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铁科轨道”)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750.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82,894,08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172,67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4,721,411.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全部到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2200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8日及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1年10月延期至2022年12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8月延期至2023年6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109.0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9月30日项目具体投入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资金使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 “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750.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在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前,该项目待支付质保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公司将该项目待支付质保款项一并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该项目待支付质保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补充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补充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下转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