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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29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底,中兴财光华共有从业人员3099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812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25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净资产17,408.80万元;2022年度业务收入100,960.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2022年度事务所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2023年度,中兴财光华审计并出具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数量91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2,806.53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中铁科轨道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海龙,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挂牌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三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缪良玉,2020年8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7年,从事过的证券服务业务包括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等,近三年签署或参与上市公司数量两家,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丁西国,2000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1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22年,从事过的证券服务业务包括拟上市公司IPO审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等,近三年签署或参与上市公司数量两家,无兼职。
2、诚信记录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陈海龙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缪良玉女士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质量控制复核人丁西国先生于2020年10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监局出具的(2020)158号警示函文件,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完毕。除此之外,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本次拟聘任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86.00万元;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业务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日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中兴财光华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兴财光华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日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高美丽女士、于文静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两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高美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4月出生,东北大学公司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97年7月至2009年3月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科员;2009年3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内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美丽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于文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11月出生,河南科技大学计算机及应用本科学历。2002年7月至2003年7月任嘉兴市规划管理处规划管理科科员;2003年8月至2007年9月任嘉兴市经济开发区城建分局规划管理科科员;2007年10月至2019年12月历任公司综合部综合管理员、部长,其中2010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文静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