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林丹桂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
林丹桂,女,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11年1月任职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宁波分所;2011年2月至2013年7月任职于公司财务部;2013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职于公司审计部;2019年1月至今任职于财务部;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12日,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林丹桂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推举何英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推举黄乐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届监事候选人均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按照《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依其所在组织与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办法发放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何英俊,男,1955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人,大学学历,法学士。曾任镭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宝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7月至今担任财团法人极忠文教基金会董事、秘书长。2011年11月至今任桥弘数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2016年2月至今任台湾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
黄乐珊,女,1975年6月出生,中国台湾人,大学学历,商学士。2012年6月至今任职于台湾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30日
至2023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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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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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登记:
若为股东本人参会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如有);
若为受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如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参会登记:
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会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如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为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参会则应提供参会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如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 股东可以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在来函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材料扫描件或者复印件。电子邮件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股东出席会议时需持上述登记材料签到,未列明复印件的应出示原件。
(二) 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7日9:00-11:00,13:00-16:00。
(三) 登记地点与联络方式: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二楼会议室
邮编:315800
联系电话:0574-86838286
联系传真:0574-86829287(分机0241)
联系邮箱:info@techmation.com.cn
联系人:刘沸艳
六、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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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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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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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12日,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熊钰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推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熊钰麟先生、熊明慧女士、俞田龙先生、熊仕杰先生、阴昆先生、蔡则彬先生6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3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现有非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为止。
1)审议通过《关于推举熊钰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推举熊明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推举俞田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推举熊仕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推举阴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蔡则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推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沈玉平先生、曹红先生、黎晓光女士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现有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为止。
1)审议通过《关于推举沈玉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推举曹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推举黎晓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定了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具体内容如下:本届非独立董事均在公司和/或子公司担任管理或技术职务,依其实际任职之岗位对应的薪酬标准执行,不因担任公司董事而另行领取董事薪酬;薪酬发放按照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
关联董事熊钰麟先生、熊明慧女士、俞田龙先生、阴昆先生在审议时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定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具体内容如下: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96,000元/年。
关联董事沈玉平先生、曹红先生在审议时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10月30日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熊钰麟,男,1954年10月出生,中国台湾人,大学学历,为公司主要创始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子公司EQUIPAGGIAMENTI ELETTRONICI INDUSTRIALI S.p.A(以下简称“意大利EEI”)董事、子公司台湾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弘讯”)董事长、子公司桥弘数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桥弘”)董事长、子公司广东弘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Red Factor Limited董事长、公司董事长。
熊明慧,女,1993 年3月出生,中国台湾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熊钰麟、周珊珊之女。现任吾酶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董事长、绿巨酶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董事、吾帮土智慧生活有限公司(台湾)董事、宁波帮帮忙智慧农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0 年1月起就职于本公司,2020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CEO)。
俞田龙,男,196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3年入职公司,曾任公司业务经理、副总经理、宁波和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2011年至2020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 2012年2月年起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运营总监(COO)。
熊仕杰,男,1991年9月10日,中国台湾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熊钰麟、周珊珊之子。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于美国某机器人公司任软件工程师;2022年5月起就职于台湾弘讯,现任吾肥土农业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董事、子公司意大利EEI董事、子公司台湾弘讯总经理。
阴昆,男,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桥弘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子公司上海伊意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意大利EEI公司董事长、参股公司东莞市智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公司浙江朝华鼎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蔡则彬,男,1967年4月出生,中国台湾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曾任美国eVionyx Inc. 技术长、eVionyx台湾公司总经理;现任意大利EEI董事、总经理,公司技术总监(CTO)。
沈玉平,男,195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税收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0年至今,就职于浙江财经大学,担任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红,男,195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大学半导体物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电子管厂一分厂工程师,北京京东方半导体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投资总监、副总裁、首席质量/安全/环境官、品安管理资深专家。现任晶艺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
黎晓光,女,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总会处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副秘书长、秘书长;深圳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咨询委员会委员。2019年获得司法部首届“司法为民好榜样”(仲裁)全国十佳第三名及2020年荣获司法部先进个人光荣称号;于2023年7月底退休,目前受聘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等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以及中国贸仲委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的客座教授,中国首席法务官研究院与中国法治企业研究院兼职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