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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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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113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07),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12万元,按月度发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次月开始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08)。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09)。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联董事吴君、高飞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112)。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111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能源”)为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安徽国晟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额为1,500万元;已实际为安徽国晟新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131.4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申请授信1,5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及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能源”)拟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申请的1,5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国晟新能源基本情况

2、安徽国晟新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安徽国晟新能源的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1%,国晟能源持股49%。

三、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

3、被保证人: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6、担保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7、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孙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安徽国晟新能源是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安徽国晟新能源另一股东国晟能源也对该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安徽国晟新能源资产负债率虽高于70%,但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申请授信,由公司及国晟能源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故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8,44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3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8,14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02%;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106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为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振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08)。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09)。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110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保障萧县凤山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对项目投资公司晟泓投资提供借款5,676万元,期限36个月+6个月宽限期,年利率6.25%,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费用。

● 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2023年5月,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京乾景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中矿岩土”)、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能源”)作为联合体与萧县东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县东向建设”)签订了《萧县凤山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公司承担项目的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及康养文旅产业配套项目施工任务,北京乾景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的生态修复提升及康养文旅产业配套项目设计任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4)。

为保障萧县凤山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顺利推进,公司与萧县东向建设、徐州中矿岩土、国晟能源成立了项目投资公司萧县晟泓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泓投资”),公司拟对项目投资公司晟泓投资提供借款5,676万元,期限36个月+6个月宽限期,年利率6.25%,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费用。

(二)本财务资助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晟泓投资提供5,676万元财务资助。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晟泓投资的两名其他股东徐州中矿岩土和国晟能源也分别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对应金额分别为5,676万元和258万元。

二、被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萧县晟泓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公司成立未满一年,注册资本尚未实缴,暂未开展经营,无财务数据。

3、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4、经查询,晟泓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5、公司与晟泓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 萧县东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丹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09-28

住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顺河路100号张江萧县高科技园8号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人工造林;住房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萧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萧县东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丁陈建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12-03

住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6号徐州软件园C6号楼10层

经营范围: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测试、检测、监测;工程测量;地质灾害勘查、评估、治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钻探;工程物探;工程设计;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注浆治理;特种专业工程(冻结、防治水、防漏风、井下降温、建筑物补强、地基加固);科研咨询服务、技术转让、技术软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新材料技术研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丁陈建持股32.6797%,马金荣持股12.4994%,吴圣林持股12.4994%,王静持股9.0474%,新苏融合(常州)环保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6.9000%。

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高飞

注册资本:37290.249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1-29

住所:徐州市贾汪区徐州工业园区中经七路西侧、鹏程大道南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晟华泽(江苏)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97.70%,实际控制人吴君、高飞各持股1%。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6.85%的股份。

四、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1、资助对象:萧县晟泓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公司向萧县晟泓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3、资助金额:5,676万元

4、资助期限:36个月+6个月宽限期

5、年利率:6.25%

6、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单位:万元

五、财务资助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保障萧县凤山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顺利推进,公司向项目投资公司提供借款用于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投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3、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晟泓投资的另外两个股东徐州中矿岩土和国晟能源分别向晟泓投资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将密切关注晟泓投资经营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为保障萧县凤山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顺利推进,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晟泓投资的两名其他股东徐州中矿岩土和国晟能源也分别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故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独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为保障萧县凤山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顺利推进,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费用。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财务资助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财务资助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5,67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112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30日

至2023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4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0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单位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个人股东授权委托,由委托代理人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单位股东授权委托的,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持上述相应证件资料原件在下述时间、地址办理登记:

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乾景园林董事会办公室

(2)其他方式登记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证件资料原件邮寄或电子版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晓凤

电话:010-88862070-2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乾景园林 邮编:100093

邮箱:dongshiban@qjyl.com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无需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需要出示会议登记中所述的相应证件资料的原件。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107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中文全称拟变更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英文全称拟变更为:Guosheng Shian Technology Co., Ltd.

●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中文全称、英文全称以及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公司全称和经营范围,具体方案如下: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理由

鉴于2023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已相应变更,随着公司光伏、园林板块融合,两大板块协同发展,“园林+光伏”双主业已经形成,公司现有名称已不能匹配目前的业务结构及未来发展战略。为更加全面地体现公司的战略定位和业务结构,进一步实现协同效应的整体转型,同时为强化企业形象与品牌价值、资本市场更易于理解公司的战略方向和核心竞争力,经公司慎重论证和研究,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并将公司原有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四、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基于前述情况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五、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旨在使公司名称更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亦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审议通过后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的公司名称及《公司章程》为准。

(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事项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修改、变更或登记与备案。

(四)公司将在办理完公司全称变更事项后,及时将变更证券简称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

上述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108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0月13日,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因公司在本年度内增加光伏相关业务,审计范围增加,公司2023年度进行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发生了明显变化,经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二、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增加的原因

2022年年底,公司完成对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等7家光伏行业子公司的收购。2023年,该7家光伏行业子公司财务数据已经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于2023年度审计范围增加了光伏行业的子公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进行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发生了明显变化,经双方协商,公司拟将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由120万元增加至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三、拟增加审计费用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进行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发生了明显变化,增加审计费用是合理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3年度进行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发生了明显变化,增加审计费用是合理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进行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发生了明显变化,增加审计费用是合理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由120万增加至150万元。

(四)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109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国晟能源向安徽国晟新能源同比例增资,合计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国晟能源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6,899.7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58%。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园林”、“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睿科”)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能源”)对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能源”)同比例增资,合计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其中乾景睿科以自有资金增资人民币12,750万元,国晟能源以自有资金增资人民币12,2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国晟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35,000万元,乾景睿科持股比例仍为51%,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审批程序

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与公司控股股东国晟能源向安徽国晟新能源同比例增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MA7GFHQ32P

成立时间:2022-01-29

注册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徐州工业园区中经七路西侧、鹏程大道南侧

法定代表人:高飞

注册资本:37,290.25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高飞、吴君。

国晟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国晟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6.85%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4MA8NN8704N

法定代表人:姚麒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02-10

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青龙山产业园开兴路8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持有51%股权,国晟能源持有49%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乾景睿科和国晟能源持股比例不变。

安徽国晟新能源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查封等事项,不存在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经查询,安徽国晟新能源非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国晟新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增资金额全部计入安徽国晟新能源注册资本,乾景睿科与国晟能源以同等对价以现金方式按持股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前后,乾景睿科与国晟能源持有安徽国晟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 增资金额

1、甲乙双方同意以货币资金共同对丙方进行增资,其中甲方向丙方投入12,750万元,乙方向丙方投入12,2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丙方注册资本变更为35,000万元,甲方仍持有丙方51%股权,乙方持有丙方49%股权。

2、甲乙双方的增资为认缴出资。

(二) 工商登记变更

丙方负责对上述增资进行工商变更,上述变更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各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丙方的债务、债权承担责任分享利益;甲乙双方按各自的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分担损失及风险。

2、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以维护各方的权益。

3、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对其违约违规而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本次增资有利于改善安徽国晟新能源资产负债结构,增强资金实力,满足其市场开发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招投标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2、对公司影响: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君、高飞先生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安徽国晟新能源的资金实力,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与国晟能源以同等对价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公允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过去 12 个月内与本次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国晟能源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6,899.7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58%。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