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09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多项工程项目,中标金额总计16,997.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单位:万元
■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中标后,其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合同,上述项目的具体内容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095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合计18,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72,20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691,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不超过5.30亿元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其中:在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超过1.80亿元提供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天富集团在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宝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已提供担保1.80亿元(含本次担保)。详见2023年7月15日、8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临058、2023-临064、2023-临070号临时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海发宝诚签署两份《保证合同》,为天富集团向海发宝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为18,000万元。天富集团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力能源资产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富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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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天富集团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数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33.49%的股权,故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就天富集团9,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与海发宝诚签署《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玖仟万元整(¥9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即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手续费)、迟延履行金、租赁物残值转让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及执行费、诉讼保全申请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用、差旅费等)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应补交的税款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2、公司就天富集团9,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与海发宝诚签署《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玖仟万元整(¥9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即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手续费)、迟延履行金、租赁物残值转让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及执行费、诉讼保全申请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用、差旅费等)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应补交的税款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天富集团就上述9,000万元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
(2)乙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3)主债权金额:9,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5)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前述全部借款时止。
(6)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其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前述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前述借款担保责任[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
2、天富集团就上述9,000万元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
(2)乙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3)主债权金额:9,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5)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前述全部借款时止。
(6)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其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前述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前述借款担保责任[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72,200万元,占
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4.9135%;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68,2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0322%;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1029%;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691,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1.7784%。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融资租赁合同、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