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0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3-060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审批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公司及子公司未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亦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一、交易及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矿业”)拟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都矿业用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融和租赁融资人民币20,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60个月,金都矿业向融和租赁提供租赁物抵押、采矿权抵押、收益权质押担保,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金都矿业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持有的金都矿业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近日,金都矿业与融和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公司与融和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与融和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金都矿业上述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金都矿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金都矿业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范围内,金都矿业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融资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2023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2023-024、2023-025)。

公司与融和租赁无关联关系,本次金都矿业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885148225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姚敏

注册资本:150712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3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融和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融和租赁资产总额831.69亿元,净资产131.46亿元。2022年度,融和租赁实现营业收入48.45亿元,净利润13.93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金都矿业本次用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融和租赁融资人民币20,000万元,融和租赁购买上述生产设备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金都矿业继续使用。本次交易标的为金都矿业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资产类别为固定资产,资产所在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庆华村十地。该部分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根据威海英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英华评报字[2023]第150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生产设备账面净值为32,705.09万元,评估值为36,143.82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及其附件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

3、租赁物:金都矿业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

4、租赁本金:人民币20,000万元

5、租赁期限:60个月

6、留购价款(价税合计):人民币1万元

7、担保:金都矿业向出租人提供租赁物抵押、采矿权抵押、收益权质押担保,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向出租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持有的金都矿业100%股权向出租人提供质押担保。

8、合同期满后租赁物的处理:租赁期限届满,如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没有违约情形,且承租人已完全履行合同中的全部义务后,则承租人可以支付留购价款(名义货价)的方式取得租赁物所有权。

(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抵押人: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

3、主合同本金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4、抵押标的:金都矿业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金都矿业拥有的十地银铅锌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1500002015083210139375,价值40,000.00万元)

5、担保范围:主合同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租金、逾期罚息、手续费、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款项)和实现主合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税费等)。

6、抵押期限:主债权期限加上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的期限之和。

(三)《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权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出质人: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

3、质押标的:金都矿业十地银铅锌矿年采选30万吨铅锌矿石建设项目的收益权

4、担保范围:主合同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租金、逾期罚息、手续费、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款项)和实现主合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税费等)。

5、质押权期限:主债权期限加上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赵庆、李元春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租金、逾期罚息、手续费、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款项)和实现主合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税费等)。

5、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金都矿业本次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权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出质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本金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4、质押标的:公司持有的金都矿业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8,000.00万元)

5、担保范围:主合同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租金、逾期罚息、手续费、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款项)和实现主合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税费等)。

6、质押期间:主债权期限加上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的期限之和。

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融资金主要是为满足金都矿业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及其他事宜。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金都矿业能够利用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金都矿业对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接受上述关联人提供的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4.37%;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29.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09%。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4、《抵押合同》;

5、《质押合同》;

6、《保证合同》;

7、《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