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经公司核查,发现其中公司为广西仙鹤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仙鹤”)提供担保的金额有误,现就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重要内容提示
更正前: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广西仙鹤担保的金额为45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广西仙鹤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0,000万元。
更正后: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广西仙鹤担保的金额为45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广西仙鹤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1,000万元。
二、担保情况概述
更正前: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仙鹤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衢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来宾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广西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衢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衢州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用于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一期)的建设。近日,公司与工商银行衢江支行、工商银行来宾分行、进出口银行广西分行、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衢州分行、浦发银行衢州支行签署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广西仙鹤提供金额为人民币45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更正后: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仙鹤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衢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来宾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广西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衢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衢州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用于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一期)的建设。近日,公司与工商银行衢江支行、工商银行来宾分行、进出口银行广西分行、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衢州分行、浦发银行衢州支行签署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广西仙鹤提供金额为人民币451,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更正前:
(一)公司为广西仙鹤担保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额人民币450,000万元
3、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更正后:
(一)公司为广西仙鹤担保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额人民币451,000万元
3、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更正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63,400万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63,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45%。
更正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64,400万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64,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59%。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就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