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3-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9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3日,公司股价与同期深证成指偏离度较大,且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同期涨幅,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对公司业务相关讨论涉及热点概念,《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秉持价值投资理念,切勿追随投机思维,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以免股价剧烈波动造成个人投资重大损失。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0月12日、10月13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15亿元,同比下降18.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上风险以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的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其他风险。

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三季度业绩预告有强制披露要求。公司正在抓紧核算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曾向其他方提供过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并将于2023年10月披露《2023年三季度报告》。

4、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2023年9月28日、10月9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3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2023年10月10日、10月11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6、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3日,公司股价与同期深证成指偏离度较大,且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同期涨幅,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7、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对公司业务相关讨论涉及热点概念,《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秉持价值投资理念,切勿追随投机思维,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以免股价剧烈波动造成个人投资重大损失。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