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0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磐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募集对象的公告

2023-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欧磐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883号文准予注册,并于2023年10月18日起开始募集。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磐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欧磐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和《中欧磐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将自2023年10月19日起同时向个人及非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一、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募集对象的调整,自2023年10月19日起生效。

2、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受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参阅《发售公告》及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敬请阅读于2023年9月14日在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公布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二、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部分基金如下:

上述基金的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10月19日在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