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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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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授信规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90.30亿元人民币,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泵业”)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温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温岭支行”)签署了《浙江利欧园林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台园林机械项目人民币贰亿元银团贷款保证合同》。鉴于农业银行温岭支行、建设银行温岭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利欧园林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园林”)签订了《浙江利欧园林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台园林机械项目人民币贰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下称“贷款合同”),公司同意为利欧园林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整。

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台州温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浙江泵业为浙商银行台州温岭支行与公司之间自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期间办理合同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债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利欧园林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6月7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颜土富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第三街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机械制造;电机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利欧园林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1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利欧园林资产总额为8,357.52万元,净资产为991.90万元。

2、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5月21日

注册资本:675,480.420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相荣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利欧路1号

经营范围:泵、园林机械、清洁机械设备、电机、汽油机、阀门、模具、五金工具、电气控制柜、成套供水设备、农业机械、机械设备、环保设备、电器零部件及相关配件的生产、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营销策划,进出口经营业务,实业投资。

公司更多信息可详见2023年7月6日及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利欧园林担保的合同情况

保证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行、代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

借款人:浙江利欧园林机械有限公司

1、主债权种类、金额及期限

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各贷款人依据贷款合同承诺发放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的贷款资金(贷款人农业银行温岭支行及建设银行温岭支行所涉及的贷款本金金额均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以及借款人在有关融资文件项下应付各银团成员行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主债权的履行期限依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之约定。

2、保证范围

贷款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其中农业银行温岭支行项下本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建设银行温岭支行项下本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包含增值税的价税合计额。

3、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担保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根据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约定,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保证期间规定并不互相排斥,而是补充适用。

(二)浙江泵业为公司担保的合同情况

保证人: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

债务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止,在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业务合同、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融资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债权人通过应收款链平台为债务人办理的应收款转让(带回购)业务、应收款保兑业务以及因履行保兑义务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上述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方式

担保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53,994.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2年度合并报表)的21.86%;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2年度合并报表)的1.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浙江利欧园林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台园林机械项目人民币贰亿元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