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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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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中证20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2023-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促进嘉实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证2000ETF指数”)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3年10月23日起,本公司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中证2000ETF指数(基金代码:159535)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关于嘉实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嘉实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425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2023年10月16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3年10月20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嘉实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嘉实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时间延长至2023年10月27日。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

2、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嘉实致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致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76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766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77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3年10月20日、10月23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致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致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1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414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414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42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3年10月20日、10月23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A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622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622元;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C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608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608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630元;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61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3年10月20日、10月23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