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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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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2023-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规定为:“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3年10月2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3年10月24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z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限制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自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4日,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00.00元(本基金 A、C 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分别统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累计金额超过1000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

(3)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或021-60359000咨询相关信息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