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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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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合计转增160,004,000股,为保持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可比性,上年同期数进行同步调整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文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荣书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

公司负责人:王文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荣书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文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荣书艳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3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2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555.70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4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颖

项目合伙人:陈颖,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静雅

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松林

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陈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基本持平。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4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及优化管理架构,推动数字化建设,经公司总经理王文斌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牟伟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数字化工作。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牟伟国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等情形。牟伟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任牟伟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过对其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具有履行公司副总经理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对公司经营及数字化建设有重要作用,可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牟伟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

牟伟国先生简历

牟伟国,男,中国国籍,1977年10月出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供职于用友网络、西安天佑儿童医院,负责过多个数字化建设项目,拥有丰富的企业数字化建设经验。

2020年2月加入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信息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负责公司数字化建设工作。

牟伟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7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此次拟修订的管理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8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盛庆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3年11月6日15:0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irui-advanced-materials@sirui.net.cn进行登记。在来信或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1月6日15: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七路1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润升

电话:029-81138188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6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外部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为进一步发挥外部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拟将外部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7.8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税前),外部非独立董事由不领取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7.8万元(税前),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调整后的外部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调整外部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调动外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外部董事勤勉履职。本次调整外部董事津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外部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国家法规政策,有利于调动公司外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联董事已进行了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2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在西安斯瑞先进铜合金科技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送达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以现场方式参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万刚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5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拟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徐润升先生不再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前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

审计委员会:李静女士(召集人)、袁养德先生、徐润升先生;

调整后:

审计委员会:李静女士(召集人)、袁养德先生、盛庆义先生。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