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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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3-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告编号:2023-084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交子”)持有公司股份1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上述股份来源于通过协议转让取得,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樊家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73,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其一致行动人朱君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787,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4%,樊家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君斐女士合计持股21,861,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通过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前期,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具体详见《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和《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2023-016)。减持期已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