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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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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3-041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承诺股东基本情况

2.承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3.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上述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自愿承诺的主要内容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11,003,108股,持股比例77.75%,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其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2日至2024年4月21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因派送股票红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股份减持实际所获得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四、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3-040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39,803,1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9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

3.本次解除限售涉及的股东中,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11,003,108股,持股比例77.75%。根据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其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2日至2024年4月21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95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4,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0年10月22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36,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40,001万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股份数量为3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1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39,803,104股。

公司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5名,分别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更名为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创智轨交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广州创智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1月更名为广州创智轨交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证券账户名称为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创智轨交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各项承诺

(1)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

(2)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作出的承诺:无。

(3)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无。

(4)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无。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作出的上述各项承诺,未来也将继续遵守其他有关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39,803,10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4.9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将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确认的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地铁设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