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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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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单项交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海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艳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蒋海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艳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海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艳芳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3-029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蒋海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三)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智能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金艳、浦世亮、郭旭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智能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3-030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智能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签订的智能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系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兼顾效率和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智能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智能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3-031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智能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萤石”)拟与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系统”)签订智能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4,800万元(含税)。

● 海康系统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康系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的智能化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拟向海康系统采购智能化工程建设服务,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4,800万元。

海康系统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康系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除经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49.61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海康系统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康系统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关联方名称: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685810232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邬伟琪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1幢B楼19层

成立日期:2009年3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2年末,海康系统总资产672,298.61万元,净资产385,623.7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68,585.99万元,净利润85,158.51万元。

海康系统与公司之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康系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兼顾效率和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发包人(全称):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内容:由海康系统承揽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综合楼、数据机房、生产厂房、地下车库等区域的智能化工程建设。其中设备部分包含智能化设备和暖通管材、综合布线光纤跳线等辅材,非设备部分包含安装及其他服务

3、交易价格: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4,8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合同的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经双方签署且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重庆萤石实际经营情况和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建设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海康系统具有承接智能化工程建设的资质和经验,拥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智能化的正常推进,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重庆萤石拟与海康系统签订的智能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重庆萤石与海康系统签订的智能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符合重庆萤石实际经营情况和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智能化的正常推进,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智能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艳、浦世亮、郭旭东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智能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中介机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萤石网络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智能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3-032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 至10月2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ezvizlif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1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0月30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下午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蒋海青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郭航标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0月30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至10月2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ezvizlif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菁婧

电话:0571-86612086

邮箱:IR@ezvizlif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