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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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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宋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基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慧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宋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基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基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慧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宋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基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慧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基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慧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基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慧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和九届三次监事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3-066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在芜湖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宋志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附件: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简历

1、席丽娟女士:女,199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三台县工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三台县卫投君安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绵阳弘润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监事,四川兴立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监事,鑫科材料财务总监。

2、胡基荣先生:男,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国际财务管理师。曾任鑫科材料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总监。现任鑫科材料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3-067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胡基荣先生的辞职报告。胡基荣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胡基荣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席丽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胡基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聘任席丽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胡基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附件: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简历

1、席丽娟女士:女,199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三台县工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三台县卫投君安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绵阳弘润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监事,四川兴立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监事,鑫科材料财务总监。

2、胡基荣先生:男,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国际财务管理师。曾任鑫科材料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总监。现任鑫科材料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