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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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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3-026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满足最新监管要求,服务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订《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3-024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张贱明先生因工作原因,已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征询各有关方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刘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刘昊先生的基本情况和简历如下:

刘昊,男,1981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滨州供电公司总工师、党委委员,山东鲁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日照供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党委委员。

截至目前,刘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副院长、党委委员。除上述关系外,刘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同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经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昊先生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履行职责的要求;

3.同意将上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马晓燕女士的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马晓燕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征询各有关方面意见,现补选公司董事俞华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名单如下:

1.提名委员会(3人)

召集人:陈斌开先生

委员:陈斌开先生、程小可先生、杨东伟先生

2.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3人)

召集人:程小可先生

委员:程小可先生、宋洁女士、俞华军先生

其中,程小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3.战略与ESG委员会(5人)

召集人:杨东伟先生

委员:杨东伟先生、俞华军先生、段光明先生、刘俊勇先生、陈斌开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人)

召集人:宋洁女士

委员:宋洁女士、刘俊勇先生、程小可先生、马晓燕女士、张凡华先生

调整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制订〈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法人治理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以及增加新的治理制度。议案(三)至(十)修订或制订的相关制度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3-025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满足最新监管要求,服务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2023-027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国网英大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国网英大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3年10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2、3、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6:00

3.登记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楼)

4.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小姐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耀路211号C座9层 邮政编码:200126

联系部门:董事监事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电话:021-51796818 公司邮箱:600517@sgcc.com.cn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国网英大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国网英大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