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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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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3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告在境内和香港同步刊登。本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境内刊登。本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第13.10B条的披露义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公布。

§1重要提示

1.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季度报告已经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非执行董事庄坚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蔡曼莉女士行使表决权。

1.3本公司董事长李自学先生、财务总监李莹女士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建锐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本季度报告所载的财务资料乃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1.5本季度报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1.6本季度报告分别以中文及英文编制,发生歧义时,以中文版本为准。

§2主要财务数据

2.1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其中,将规定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如下:

单位:千元

2.3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千元

§3股东信息

3.1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前10名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前10名股东与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中兴新持有的本公司2,038,0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为避免重复计算,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已经剔除了中兴新持有的本公司2,038,000股H股。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通过深股通购买本公司A股股份的总和。

3.2本公司无优先股

§4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35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10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等地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自学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庄坚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蔡曼莉女士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中兴和泰签订酒店服务〈2023年采购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向深圳市中兴和泰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酒店服务预计最高累计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调整为人民币6,000万元;

2、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与深圳市中兴和泰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法签订《2023年采购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等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方榕女士因担任深圳市中兴和泰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在本次会议对该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依法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主要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作出修订。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35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10月23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大雄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中兴和泰签订酒店服务〈2023年采购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35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一、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计提1,199,601千元人民币(本公告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其中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387,130千元,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741千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281千元,应收账款保理和长期应收款保理的坏账准备-11,609千元,存货跌价准备760,605千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811千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71千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55,383千元,预付账款减值准备-11,126千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6,918千元。

二、本次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收账款保理、长期应收款保理等金融资产的性质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单项计提:有证据表明单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单项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

组合计提: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考虑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以客户信用等级组合和账龄组合,结合历史信用损失、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定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合计383,061千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对于存货因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0,605千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考虑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客户信用等级组合和账龄组合,结合历史信用损失、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通过单项评估和组合计提,确认合同资产损失,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811千元。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5,954千元。其中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71千元,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5,383千元。

4、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其他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3年前三季度转回预付账款减值准备11,126千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6,918千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99,601千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193,696千元,相应减少2023年三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1,193,696千元。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355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兴和泰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兴和泰”)签订《2022-2023年采购框架协议》,预计该协议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称“本集团”)2023年向中兴和泰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酒店服务预计最高累计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4,800万元。具体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根据本集团实际运营需要,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与中兴和泰签订酒店服务《2023年采购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对2023年预计最高累计交易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本集团2023年向中兴和泰及其子公司采购酒店服务预计最高累计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6,000万元。

2、预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中兴和泰签订酒店服务〈2023年采购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深圳上市规则》”),本公司董事方榕女士因担任关联方中兴和泰董事,在本次会议审议与中兴和泰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方榕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兴和泰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卫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倚云路8号

经营范围:宾馆;中餐制售(不含须特别申报的许可项目);会议服务;酒店管理服务、酒店经营管理顾问与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酒店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日用百货销售;棋牌室服务;洗烫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经营及财务状况:中兴和泰主要财务数据(合并财务报表数,未经审计)如下: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29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791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22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8万元。

中兴和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方榕女士为中兴和泰董事,根据《深圳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中兴和泰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中兴和泰不是《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连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中兴和泰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以及长期与本集团的合作情况,本集团认为中兴和泰对于其与本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集团向其采购的关联方是经过本集团的资格认证和招标或洽谈程序选定的,且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的价格是经公平磋商和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而制定的。就酒店服务采购,本集团向中兴和泰采购交易价格不高于中兴和泰向其他购买同类产品(或服务)数量相当的客户出售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影响

本集团和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经公平磋商和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而制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兴和泰被选定为本公司的供应商,理由是该等关联方能持续提供本公司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并以具竞争力的价格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本公司认为值得信赖和合作性强的供应商对本公司的经营是非常重要且有益处的。

本集团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2023年采购框架协议补充协议》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上述协议及经调整后的年度最高累计交易金额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酒店服务《2023年采购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的条款经双方公平磋商确定,增加2023年预计最高累计交易金额符合公司正常运营需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等交易相关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事项时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意见;

4、本公司与中兴和泰签订的酒店服务《2023年采购框架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