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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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2023-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2023-131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调整前转股价格:58.44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58.45元/股

● “隆22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10月25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1号文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万张,发行总额7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2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隆22转债,债券代码:113053)。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2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含本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应回购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在“隆22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公司因股份回购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1、本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58.44元/股

2、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58.45元/股

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适用于上述增发新股或配股公式,计算过程如下:

P0=58.44元/股,

A=27.58元/股,k=-(3,360,000/7,581,402,468)=-0.0443%

P1(调整后转股价)=(P0+A*k)/(1+k)=(58.44-27.58*0.0443%)/(1-0.0443%)=58.45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以截至2023年10月19日的股本数据为计算基础。

3、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10月25日。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3-130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和电话会议

● 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12: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longi-board@longi.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公司将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管理层将就投资者关心的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一)召开时间: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15:00-16:00

(二)召开方式:网络会议+电话会议

(三)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进门财经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具体参会方式有:

1、网络参会方式

(1)电脑端参会:

进门财经(网址:https://s.comein.cn/Afaiq)

(2)手机端参会:

登陆进门财经APP/“进门财经平台”小程序,搜索“601012”进入“隆基绿能(601012)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会:

2、电话参会方式(参会人密码:726012)

+86-4001888938(中国)

+852-57006920(中国香港)

+886-277031747(中国台湾)

+1-2025524791(美国)

+44-2034816288(英国)

+65-31634284(新加坡)

+86-01053827720(全球)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公司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问答环节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12:00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信箱longi-board@longi.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参加人员

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振国先生、独立董事郭菊娥女士、董事会秘书刘晓东先生、财税管理部负责人吴海燕女士。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电话:029-81566863、029-86519912

(三)联系传真:029-86689601

(四)联系邮箱:longi-board@longi.com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