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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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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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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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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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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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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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蕊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蕊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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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蕊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蕊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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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应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财务报表调整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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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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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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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行政审批局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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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10:00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王志坚、任永平、孔烽,合计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具体事宜。
修订后的内容见同日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下转10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