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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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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3-09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关于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3年9月28日收盘,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为36,424,192股,占截至2023年9月28日收盘总股本的比例为2.94%。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境外全资子公司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operatief U.A.(以下简称“东方精工(荷兰)”)的通知,东方精工(荷兰)之全资子公司Fosber S.p.A.(以下简称“Fosber意大利”)与意大利国税局于当日就Fosber意大利股息预扣税适用税率的争议已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该协议涉及补缴税金(含利息)633.02万欧元,相关罚金 33.25万欧元。

相关事项详见与2023年10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境外子公司签署税务和解协议的公告》。

该事项作为2023年第三季度期后事项,拟计入2023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3年度的损益(影响的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唐灼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永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楠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唐灼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永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楠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3-08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及主持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唐灼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邱业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3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谢威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4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冯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唐灼林、邱业致、谢威炜、冯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克天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3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涂海川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克天、刘达、涂海川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李克天、刘达、涂海川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在本公告提交披露的同时,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通过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深交所网站,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zse.cn)进行公示。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克天、刘达、涂海川回避表决)。

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20万元整(税前),津贴按月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灼林,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二届政协委员。中国包装联合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广东省食品和包装机械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佛山市机械装备行业协会副会长、南海机械装备行业协会名誉会长、佛山高新区商会副会长、佛山市南海区上市协会副会长。曾任南海桂城东二塑料纺织厂厂长、南海市桂城东二印刷机械厂厂长。自1996年至今,历任东方精工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东方精工(香港)有限公司董事,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operatief U.A.董事,Fosber S.p.A.董事,Fosber America, Inc.董事,Tiru?a Grupo Industrial, S.L.董事,Tiru?a S.L.U.董事,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EDF Europe S.r.l.董事长,苏州顺益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南省亿能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东方合智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东方合智数据科技(广东)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东方亿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深圳市万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深圳翔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胜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灼林持有公司270,737,568股(占公司总股本21.8186%)股票,唐灼林和唐灼棉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票367,622,702股,占总股本的29.63%。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唐灼林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经查询,唐灼林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邱业致,女,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全国劳动模范,广东省佛山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自1996年以来,历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营运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0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东方精工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历任佛山赢联数码印刷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东方合智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海南省亿能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合智数据科技(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东方亿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监事,Fosber S.p.A.副董事长,Fosber America,Inc.董事,Tiru?a Grupo Industrial,S.L.董事,Tiru?a S.L.U.董事,QuantumCorrugated S.r.l.董事,EDF Europe S.r.l.董事,Tiru?a America inc.董事,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以及深圳胜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佛山市精慕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深圳翔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业致持有公司23,382,388股(占公司总股本1.8844%)股票,邱业致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经查询,邱业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谢威炜,男,中国国籍,1974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四届政协委员。曾任佛山联运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佛山东货场铁路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国资委改发科副科长、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资产管理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参股公司广东嘉腾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威炜持有公司7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606%)股票,谢威炜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经查询,谢威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冯佳,女,中国国籍,1986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工学博士,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博士后,中级工程师。2014年至2018年任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助理研究员,2018年至2019年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高级经理,2019年至2021年任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9月加入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佳持有公司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564%)股票,冯佳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经查询,冯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克天,男,中国国籍,1957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机械工程专业教授。1974年至1989年任武汉照相机厂工人、技术员和工程师,1992年至2020年任广东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现任东方精工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克天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克天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李克天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涂海川,男,中国国籍,1980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毕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至2009年任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0年任广西赛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2010年12月至2016年9月历任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长助理等职务。现任深圳长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最近五年任广州首联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和深圳市艾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东方精工独立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涂海川未持有公司股份。涂海川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涂海川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达,男,中国国籍,1975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毕业,经济学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至2009年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2009年至2010年任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内审总监,现任广州恺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最近五年任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正商实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00185)独立董事,金茂源环保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06805)独立董事,并任广州龙翌恺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和壹家导师教育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监事、东方精工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达未持有公司股份。刘达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刘达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3-087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陈惠仪女士。应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惠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何宝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股东唐灼林先生分别提名陈惠仪女士、何宝华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以上监事候选人若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生效,任期三年。(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三)审议了《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为了体现责任和有效激励的原则,并且充分调动监事的积极性,现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为每年6万元整(税前),津贴按月发放。

因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事项,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惠仪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生,大学学历。曾任东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品管部助理。2010年入职东方精工,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总经理秘书, 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惠仪女士持有本公司的股票48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经查询,陈惠仪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何宝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生,大专学历,2002年加入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售后管理,项目管理等工作,现任公司监事、项目管理部高级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宝华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票614,08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经查询,何宝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3-08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启动第五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的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五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现任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2023年10月27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推荐期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3、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推荐,并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4、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现任董事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五、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内容;

9、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除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应当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以及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8、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推荐书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为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须在2023年10月27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宏宇

联系电话:0755-36889712

传真:0755-36889822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东方精工证券部

邮编:518000

邮箱:ir@vmtdf.com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3-085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的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现任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提名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任职资格的监事候选人,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被确定的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现任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为自然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9、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10、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推荐书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为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下转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