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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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更好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各类问题,倾听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情况,公司拟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召开的时间、地点
1、行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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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0月30日下午、10月31日上午参观行程一致,投资者根据个人时间规划择一参加即可。
2、活动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公司
二、公司主要参与人员
首席财务官:高曈
首席人力资源官:王春艳
养猪生产首席运营官:李彦朋
首席法务官:袁合宾
董事会秘书:秦军
如遇行程变化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有所调整。
三、预约登记
为更好的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此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进行预约报名,以便公司做好接待登记和安排。
1、为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此次活动的投资者在2023年10月27日12: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约报名或将附件一预约登记表及身份证明文件发送至牧原股份证券部邮箱myzqb@muyuanfoods.com,以便公司做好接待登记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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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来访投资者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便公司进行身份查验并存档。
3、参加本次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的投资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来访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2、为提高接待效率,投资者可通过扫描上方二维码预约报名时同步向公司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针对较为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3、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沟通确认,联系方式:
电话:0377-65239559
传真:0377-66100053
电子邮箱:myzqb@muyuanfoods.com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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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开放日活动预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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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3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人员
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
2、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3年10月25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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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份包含公司因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份,目前部分股票尚未解除限售,具体可上市交易情况和限售条件等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公告。
3、上述计划增持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且过去6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拟实施增持计划以支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2、增持金额: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增持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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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持价格区间:本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10月25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自身账户或其成立的信托计划或资管计划等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增持主体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12个月内不减持;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承诺将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出现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对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督促增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