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芮文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芮文贤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芮文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芮文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芮文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芮文贤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3-036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国平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及章程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及部分制度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3-038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相应的章节、条文序号依次顺延或变更。
《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的变更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现有制度规范体系进行了梳理,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规范公司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拟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修订的1-3号制度董事会审议后生效,4-9号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的部分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下转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