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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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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3-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释 义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集团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集团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至9月份,本公司运营管理的核电机组总上网电量约为1,589.89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11.31%;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网电量约为1,240.98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9.07%。

2023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约为598.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主要原因是:1)公司控股子公司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03.18亿千瓦时;2)工程公司对中广核风电业务的施工量减少。

2023年1月至9月利润总额约为183.93亿元,比上年同期(已重述)增长15.9%,主要原因是:1)公司控股子公司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03.18亿千瓦时;2)因偿还到期债务以及贷款利率下降等使得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2023年1月至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97.00亿元,比上年同期(已重述)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约25.3亿元,净利润增加约22.1亿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 中广核所持股份包含中广核通过其一家全资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宁德5、6号机组核准

2023年7月31日,宁德5号及6号机组已获得国务院核准。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刊发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39)。

2.陆丰6号机组开工建设

2023年8月26日,陆丰6号机组开工建设,进入土建施工阶段。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刊发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56)。

3.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

2023年3月及8月,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分别选举罗军先生和何大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8月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确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换届选举。于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杨长利先生为董事长并确定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续聘高立刚先生为总裁、尹恩刚先生为财务总监兼任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单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于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时伟奇先生为监事会主席。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8月8日、8月23日、10月9日刊发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19、2023-040、2023-046、2023-047、2023-059、2023-060、2023-062、2023-063及2023-06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长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恩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单菁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长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恩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单菁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本集团于2023年度执行了财政部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集团对于2022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3-067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10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 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3408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李历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杨长利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长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总裁、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有关意见于2023年10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68)。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10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69)。

2.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修订〈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修订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有关意见于2023年10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有关意见于2023年10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68)。

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10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0月13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监事。

2. 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3408会议室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其中何大波监事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议案表决)。监事张柏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监事庞晓雯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时伟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10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3-069)。

2.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修订〈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核算制度的修订,是根据有关会计政策调整而进行,同意本次修订。

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详细内容于2023年10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